公告日期:2026-03-2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客户家数 129 家,审计收费约 14,169.21 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
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
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
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2)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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