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0:58:42 股吧网页版
通达创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哲)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沈哲)

本人作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沈哲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任教,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5)、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4)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了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董事会,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角度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一级全资子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25 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