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2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
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36,9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75,541.60 元(含税)。
自《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836,94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39 通達現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
2 08*****589 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出具了承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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