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478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700.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2%。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6.8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6.1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7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6.6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申报价格高于 7.16 元/股(不含 7.1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将申报价格为 7.16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3,490 万股(不含 3,490 万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 7.16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3,490 万股,且申
购时间同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47:52:951 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的 1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391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570,02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2,403,820 万股的 2.99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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