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材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双欣材料《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双欣材料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等多项流程和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具体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 (1)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
度控制或存在系统性失效,或重要业务 设计存在较大缺陷,或一个业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流程/决策要 务领域存在多个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
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重要缺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陷、重要
陷,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及 措施; 缺陷之外
定性标准 不良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 的其他财
(2)存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 务报告内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部控制缺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报; 陷。
未能发现该错报; (4)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控
(4)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以上内控缺 缺陷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或
陷整改要求未落实。 一般内控缺陷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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