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翔腾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 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171,72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3 元,共募集资金 496,777,917.46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2,290,564.6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4,487,352.83 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
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2,153,711.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333,640.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 000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拟使用募集资
金 金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30,068.47 30,068.47 24,125.36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12,60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0,176.47 50,176.47 44,233.36
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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