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48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480 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翔腾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及相关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翔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翔腾新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翔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翔腾新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翔腾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翔腾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480 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先锋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3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梦佳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4,487,3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64,487,352.83
减:支付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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