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俊,1969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4年1月,任武钢集团
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室研究员;1994年2月至1998年2月,任武钢集
团财务公司证券信托部经理;1998年3月至2008年2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13年8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2013年9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任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原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部分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委托出席 缺席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
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内会议次数 次数
陈俊 6 6 0 0 4 3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
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讨论董事换届事项并提出建议;
对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进行审议,
对公司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
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多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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