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 A 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47,088,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2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 233,050,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6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4,03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7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374,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36,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03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678,641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3%;反对 150,7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弃权 2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667,141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7%;反对 152,7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8%;弃权 2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669,241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 146,4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弃权 2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666,141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反对 154,700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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