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百通能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 2025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460,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
现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支付现金为 23,04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
派发 2025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系取消并替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