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因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60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56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210,170,400.00 元,天风证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
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924,528.30 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245,871.7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597,098.11 元。
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莱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502020100100166712 55,000,000.00 0.00 已销户
江新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0020180805687171 67,245,871.70 0.00 已销户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9550880214272800308 70,000,000.00 0.00 已销户
昌东湖支行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 3207210011010000321010 0.00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 803026501421013479 0.00 已销户
泽曹县支行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 803026501421015916 12,383,338.82 活期
泽曹县支行
合 计 192,245,871.70 12,383,338.82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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