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 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 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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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金额的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确定或者调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前两款规定的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董事除外),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各项福利补贴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组成,具体金额由董事会确定。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及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审议。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者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及同地区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经营状况;
(四) 组织结构调整以及职位、职级、职责变化;
(五)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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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以及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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