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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登记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范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 可能对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 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8、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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