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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7:05:45 股吧网页版
新亚电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主持。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
……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
付方法; 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报告;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中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中
至少包括一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计专 至少包括1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 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履行职务。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

二、其他内部治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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