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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01:28 股吧网页版
马可波罗: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386 证券简称:马可波罗 公告编号:2026-017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可波罗”“公司”)于2026年4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

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

议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

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根据受让

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

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保理业务,具体合作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

选择。合作机构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特定情形除外)。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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