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80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履职情况、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相关指标挂钩。
(三)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说明。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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