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
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
组 织 实 施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5 年 6 月 16 日,T-4 日)上午 8:30 至询价日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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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