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 1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1
第二节 董事的提名 ......2
第三节 董事会的职责 ......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7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 9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 ...... 11
第五章 董事会决议公告程序 ...... 14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文档管理 ...... 14
第七章 董事会其它工作程序 ...... 14
第八章 附 则 ...... 1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六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前述选举机构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股东会确定的就任日期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在每届任期过程中增、补选的董事,其董事任期为当届董事会的剩余任期。
第二节 董事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经董事会审查并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所提名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确保能够在董事会上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二)所提名候选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三)如该候选人当选,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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