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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9:51:25 股吧网页版
信通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元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元锁)

各位股东:

本人自2025 年5月 30日起担任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元锁,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1994 年至 1999 年,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
科员;1999 年至2002 年,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主任;2002 年至 2009 年,
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合伙人;2009 年至 2016 年,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以来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本人同时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刘元锁 8 3 5 0 0 否 4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没有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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