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 1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 1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 ...... 3
第五章 报告制度 ...... 4
第六章 职责分工 ...... 5
第七章 附则 ......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经理人员合法、高效、勤勉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轮值总经理轮值期限为二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去总经理职务。有关具体程序和办法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定。总经理的薪酬及奖惩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八) 轮值总经理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具体参照《总经理工作细
则》执行;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行使以
下职权: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10%的生产经营资金、资产运用项目,批准签订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50%的生产经营合同。
第十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时,应当事先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
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
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
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保
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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