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 2025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清滨,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朱清滨 6 1 5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责: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任期内,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并着重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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