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莹)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莹,中国注册税务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中山大学 EMBA。历任邮电部广州通信设备厂职员(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11 月),
广州市泰鸿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1 月),广州
思客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信加信(广东)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现任广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2003 年 11 月至今), 信加信(广州)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信加信(广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4 年 2 月至今)兼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及信加信(广州)财务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9 月至今)。现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
议,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3 次,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每次参会前我都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议案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我进行了独立、审慎、细致地审核,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均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反对或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均列
席参会,积极与公司股东沟通交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实地走访子公司调研等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27 项议案,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评估其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议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了 3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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