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58:22 股吧网页版
广合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施凌)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施凌,中国香港籍,汉族,博士学历。毕业于加州理工学院,控制与动力系统专业。2002 年获香港科技大学电子与电机工程学士学位(数学辅修)。历任香
港科技大学电子及计算机工程系助理教授(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副教
授(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香港科技大学机器
人研究所副所长(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香港科技大学太空科学与技术
研究院副院长(2024 年 6 月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物理系统、传感器融合与信号处理、强化学习、人工智能及网络化控制系统。2023 年当选 IEEE Fellow,2024 年当选香港青年科学院院士并获陈翰馥奖。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宏宇创新有
限公司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知远创新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正式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1 次,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每次参会前我都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议案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我进行了独立、审慎、细致地审核,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均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反对或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
期内列席参会 4 次,积极与公司股东沟通交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任以来,现场工作时间为 13 个工作日,利用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实地走访公司调研等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 7 项议案。对公司拟在 H 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4、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年报审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我忠实勤勉、积极认真地履行
职责,审议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报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