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08,881,225 股 , 以 此 计 算 预 计 共 派 发 现 金 分 红
793,577,279.63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08,881,2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654 国泰航空中国货运控股有限公司
3 08*****655 朗星有限公司
4 08*****573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08*****911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6 08*****906 天津宇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860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改双百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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