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国货航拟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代表其子公司,以下合称“国货航集团”)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国货航与财
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为保障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业务安排持续正常开展,公司与财务公司拟修订并续签《国货航与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或“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受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
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
架协议及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股份”)股东会的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各类服务的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年度交易上限拟申请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授信总额 60 60 60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贷款每日余额(含累计利息) 60 60 60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存款每日余额(含累计利息) 90 90 90
(三)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 前次预计金额上限 前次实际发生额
别 上限分类 2024 2025 2026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年度 年度 年度 度 度 1-3 月
在关联人的 授信总额 40 40 40 - 40 40
财务公司贷 贷款每日余额
款 (含累计利息) - 20 25 - - -
在关联人的 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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