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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6:52:03 股吧网页版
亚联机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机械”)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舒,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总监;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债券融资总部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钰泰半导体南通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9 月至今,任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2023 年 2 月至今,任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除亚联机械外,本人担任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宁波芯健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四十五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Battman Prime Limited 董事,以及苏州至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任期间,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8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
出席 8 次,不存在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已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提前审阅会议材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法律、行业等知识,并与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所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所涉事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也不存在侵犯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和主持 4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本人已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本人在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已经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董事职责,通过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集体决议方式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和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参与审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需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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