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机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亚联机械制造(唐山)有限公司、亚联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吉利亚联机械(北京)有限公司、敦化市拜特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1%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 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额的 0.5%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额的 1% 0.5%≤错报<所有者权益 总额的 0.5%
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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