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辅导机构
二零二四年七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
机构,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
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惠科股份上市
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金公司委派的本项目辅导人员为:于乐、周锴、秦晴、庞陈娟、谭亲广、苏子健、余鹏,均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上述辅导人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其中于乐为辅导小组组长。
中金公司协调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协助对惠科股份进行辅导。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1、 辅导时间
中金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
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辅导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系统的公示,将 2024 年 2 月 28 日确认为辅导对
象的辅导备案日期。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 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业务的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内控等方面资料;
(2)采用宣讲、多人座谈、电话会等现场、远程相结合的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直接进行沟通,解答辅导过程中的相关疑问;
(3)对惠科股份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督促公司进行规范。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惠科股份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并及时进行规范。通过持续收集公司三会文件、业务合同等资料,核查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公司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讨论,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组织对辅导对象进行了重点辅导培训,对辅导对象进行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等知识的宣讲,使辅导对象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重视并遵守作为公众公司的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3、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关注公司业绩变动趋势,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
4、个别答疑
中金公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中金公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积极配合中金公司对惠科股份进行辅导,并及时解答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经过辅导,辅导对象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存在优化和提升空间。前期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辅导对象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充分、深入了解辅导对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辅导对象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协助辅导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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