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辅导机构
二零二五年四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
机构,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
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惠科股份上
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之日,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周锴及苏子健因工作安排变化原因退出辅导工作小组。中金公司委派吴明阳及周晓霜加入辅导工作小组,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周锴及苏子健的辅导工作已有序完成交接。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之日,中金公司委派的本项目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黄志伟、吴明阳、王雨琪、庞陈娟、周晓霜、张钰堃、陈琛宇及刘重洋,其中黄志伟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均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之日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中金公司协调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协助对惠科股份进行辅导。
1、 辅导时间
中金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
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辅导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系统的公示,将 2024 年 2 月 28 日确认为辅导对
象的辅导备案日期。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业务的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内控等方面资料;
(2)采用宣讲、多人座谈、电话会等现场、远程相结合的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直接进行沟通,解答辅导过程中的相关疑问;
(3)对惠科股份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督促公司进行规范。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惠科股份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并及时进行规范。通过持续收集公司三会文件、业务合同等资料,核查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公司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讨论,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组织对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专场辅导培训。辅导小组会同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等知识的宣讲,使辅导对象深入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重视并遵守作为公众公司的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辅导对象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3、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优化内控水平,同时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根据前期形
成的整改方案,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规范情况。
4、了解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情况,关注公司业绩变动趋势,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
5、个别答疑
中金公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中金公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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