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江顺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 号)同意,江顺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0,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930,292.5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469,707.50 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江顺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 号)。募集资金
到账后,江顺科技及其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20,092.86 20,092.86 17,582.86
2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3,455.70 23,455.70 20,525.6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500.00 12,500.00 10,938.50
合计 56,048.56 56,048.56 49,046.97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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