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江顺科技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3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60,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930,292.5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469,707.50 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 号)。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49,046.97 万元。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减“铝 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并新增“年产 5200 套海上直驱风力发电机定子支架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调整前后的募投项目、项目总投资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项目总投 调整后项目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
号 项目名称 资 总投资 集资金净额 投入募集
资金净额
1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 20,092.86 20,092.86 17,582.86 17,582.86
设项目
2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 23,455.70 12,502.12 20,525.61 9,447.82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500.00 12,500.00 10,938.50 10,938.50
4 年产5200套海上直驱风力 0.00 11,077.79 0.00 11,077.79
发电机定子支架项目
合计 56,048.56 56,172.77 49,046.97 49,046.97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方案
(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顺湖州”)增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铝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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