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下属子公司)包括: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河南格瑞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豫正地热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8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燃料采购与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管理、融资与担保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反舞弊。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的前六大高风险领域内控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及其决策
程序。公司建立了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与报送机制,每月统计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及数据变动,实现对关联交易的动态跟踪;每年初预计本年度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批程序合规。
(2)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资金的决策、计划、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根据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资金的收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日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审批人员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3)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经营计划与分析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规范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流程,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计划。公司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开展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确定预算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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