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务实,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高质量完成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具体履职评估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艳丽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未发现安永华明及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在项目咨询方面,安永华明建立必须咨询事项清单,在审计服务中对重大的会计、审计、报告和独立性问题,已及时向专业技术部进行咨询沟通、解决。
在意见分歧解决方面,安永华明设立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的专业意见分歧得到妥善处理。在出现分歧时,项目团队可向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咨询,并将解决结果记录于咨询备忘录中;项目复核时,也会对分歧意见的结论进行检查,确保分歧意见已解决。在本项目中,安永华明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没有发生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
在项目质量复核方面,安永华明实施了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针对项目底稿,项目组成员已对底稿中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复核;针对整体项目质量,已委派独立于此项目的其他合伙人,对项目中重大事项的判断及关于重大判断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针对重大风险领域,专业技术部已全程提供咨询服务,进行专业技术复核。在本项目中,为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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