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建庄)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意见,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史建庄,男,1955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河南省新乡市供电局技术员、生产计划科副科长、变电工区主任、副局长、局长,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副总工程师。
本人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具备《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现象。
2025 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议 次数
12 7 5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 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 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6 6 0 0
审计委员会会议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0 0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利用自身在电力行业工作经验,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外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放弃分布式光伏和用户侧储能及充电桩类同业竞争项目投资及收购机会 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报告内容进行 了审核;审议了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等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审核。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