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10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3,719,8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73,967,163.08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权益,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因此,一致同意《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1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579,171.43 元,母公司净利润 205,913,396.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591,339.6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71,399,733.38
元,减去 2025 年已实施的 2024 年度分配利润 254,243,857.49 元,2025 年末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202,477,933.14 元。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3,719,8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73,967,163.0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26,202 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 68,106,301.9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5 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 342,073,465.0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26%。
三、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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