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20:18:03 股吧网页版
招商积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遵武已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遵武)

本人在任职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遵武,中国国籍,1957 年 8 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
济师。现任深圳市睿创供应链研究院法人代表、理事长,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智联供应链研究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 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 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 会决议的落实以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执行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高 效决策及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许遵武 13 4 9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按照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 的情况。本人基于自身工作经验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可持续发 展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业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指导并发表可行 性建议;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 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核查披露信 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许遵武 6 6 7 7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