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专业审计,合规管理,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治、合规管理方面
的指导、审核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工作。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
委员代为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
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自律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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