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科
学高效的运作体系,确保公司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和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
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
管理人员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
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
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根据总经理
的委托行使总经理的部分职权。
第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与拟订公司的重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资金运作和
利润分配等方案;
(二)参与公司对外投资和重大经营事项的讨论和实施工作;
(三)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
监督;
(四)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拟定、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五)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控制,对公司日常财
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及会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六)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七)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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