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招商蛇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5 亿
元。2023 年 9 月 22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39 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1.81 元的发行价格
向包含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十三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719,729,0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97.83 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 71,809,947.67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28,190,050.1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19,729,04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7,708,461,007.1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 年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9,942,315.05 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6,684,998,053.80 元,2025 年上半年使用人民币244,944,261.25 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 1,516,929,349.40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期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相应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进行实施。具体事项由公司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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