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玉平)
本人沈玉平,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沈玉平,男,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历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教学名师,注册税务师,“151 人才工程”人才。兼任弘讯科技(603015)、杭州园林(300649)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弃权情形;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独立
董事履职相关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听取年审会计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高度关注,经多种渠道了解查询,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参加交易所举办的各期专业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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