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2024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2024 年 上 市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公司(含 A、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况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195
计客户家数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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