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 号),公司以 9.05 元/股
的发行价格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 股,共计募集资金
119,54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6.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513.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于 2023 年 9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4.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18,179.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5,186.82
项目 序号 金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B2 -142.03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47.20
项目投入 C1 15,471.47
本期发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C2 4.30
利息收入净额 C3 258.01
项目投入 D1=B1+C1 90,658.2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D2=B2+C2 -137.7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705.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088.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088.70
差异 G=E-F -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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