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
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8.00 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以及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
情况和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如下:
薪酬构成:基本薪资+绩效薪酬
基本薪资:不超过 2025 年度的薪酬总额*50%
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的业绩情况,从公司当年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提取不超过 2%
的金额进行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2、鉴于公司年度报告最晚将于次年 4 月底前披露,故前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分次发放,
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2 个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评后支付,绩效考评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薪酬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独立董事津贴可按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形式发放,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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