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2025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相关情况,并结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认为其能够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规范有效。
3、2025 年 12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同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部、财
务部相关人员与审计机构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具体商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确定审计工作流程、人员安排、审计关注点等事项;同时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年审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持续关注审计进程,积极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之进行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在约定时间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