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
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永炬,出生于 1964 年 1 月,电子与通信硕士。自 2003 年起于台州学院执教,曾
任台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院长,现任台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教授,自 2022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五次、通讯会议七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对于会议审议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和履职经验独立判断、审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
作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共主持召开了六次会议,
就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年度奖励分配方案、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考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董事及高管 2024 年度工作绩效、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考核期的绩效进行全面、客观的考评,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编制及调整、股份授予以及暂缓授予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将审议结果及时报送董事会,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与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重点对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业园的土地厂房、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和拟任的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独立发表明确意见,并将相关核查情况和结论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审计工作质量,与
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内审计划进展及问题整改情况,持续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参与审计计划商榷、进展跟踪等工作,重点与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确认、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且高质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搭建中小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桥梁,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一是在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会会议期间,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交流,倾听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建议,耐心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开个人电子邮箱,为中小股东提供常态化、便捷化的沟通渠道,搭建中小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桥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会、实地调研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17 天,切实提升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场会议前后,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动态;同时,专程前往公司邵家渡工业园、大洋工业园实地考察,观摩生产
流程、智能制造以及现场管理情况,详细了解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智能制造升级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智能制造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工艺优化、智能工厂建设、技术研发升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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