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最终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的要求,四川华信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说明;对公司 2025 年
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四川华信在执行公司 2025 年报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计划和实施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工作。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存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审计方案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了有效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重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沟通会,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向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了详细汇报,特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向各位审计委员会作了说明。经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四川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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