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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和战略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定,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中的履职作用,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和 2026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 1,151,234.72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15,232.26 万元,同比下降 1.31%;实现营业利润 104,658.5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17,402.08 万元,同比增加 92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18.8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01,217.83 万元,同比增加 338.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310.9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98,096.13 万元,同比增加 290.35%。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各位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合计审议通过 46 项议案。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召开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召开股东会及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共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得到有效执行,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详见附表2。

(三)董事会换届情况

2025 年,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投资者保护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通过走访下属主要子公司,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始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特别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从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到审计报告的出具全过程进行及时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独立董事独立履职,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占比均为三分之二。各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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