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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9:12:43 股吧网页版
ST德豪: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5-6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和
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决策与监督效率,公司拟对现有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4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司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项下全部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与监事会相关的公司内部制度,自本次治理结构调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1、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

1、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应当参照适用;

2、“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 3%降低至 1%);

3、梳理完善股东会职责。

(三)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1、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以及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2、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4、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4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司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5、梳理完善董事会职责。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中涉及条款编号变化、优化表述、援引条款序号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中列示,其他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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