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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15:24 股吧网页版
ST德豪: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蕾(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蕾,博士,副教授。2008年至今先后就职于安徽财经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历任商学院会计实验室主任、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安徽希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系会计专业人士。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列席其中2次,认真听取与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应出席10次,实际出席10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与决策,对所审议议案均在客观、审慎判断基础上投出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3、审计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议案,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提名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候选人的履历、任职资格及专业胜任能力,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客观的审议意见,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专业决策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审计稽查部门以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多次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审慎研判,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与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和有力支撑。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态势、市场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密切跟踪监管导向、媒体报道与市场评价,重点监督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积极推动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列席股东会、参与投资者沟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交流、倾听投资者诉求,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有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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