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三)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四)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五)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六)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73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332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 人
(七)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375.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
(八)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6 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74 家,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九)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4,723.06 万元(含税)
(十)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十一)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形;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度,立信事务所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标准无保留内部控制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交接。
四、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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